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市司办〔2018〕8号




关于2018年度桂林市司法局宣传工作媒体上稿任务方案

各科室: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2018年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法发〔2018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政法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提升全市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市委政法委与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桂林电视台和桂林电台等市主流媒体开展合作,对各县区、市综治成员单位宣传工作上稿任务进行了设置。为确保完成市本级宣传工作任务,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满意度,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展现全市司法机关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取得的工作业绩。主要内容如下:

(一)业务工作亮点;

(二)执法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

(三)先进事迹、先进典型;

(四)经验交流做法;

(五)司法行政工作综合性宣传。

二、报送要求

(一)桂林日报、晚报刊登任务:各科室积极收集信息,及时撰写宣传稿件,字数不限。宣传稿件由各科室科长(主任)把关,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纸质版盖科室章交法宣科留存备查,电子版报法宣科邮箱(稿件发送邮箱以后电话通知法宣科,以免因为邮件积压造成漏收、漏发),法宣科负责与媒体记者联系,追踪上稿情况。如未能及时上稿,由各科室写稿人与记者沟通联系。

(二)电视台播出任务:各科室如有需要桂林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的工作任务,请务必提前2天以上通知法宣科联系电视台记者,安排记者随行进行拍摄宣传。

(三)电台播出任务:各科室在保证新闻真实性、时效性的前提下及时撰写新闻稿件并交由法宣科联系电台记者播放,字数控制在300500字以内。

(四)网络新媒体刊登任务:根据市委政法委的文件要求,2018年的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辐射网络新媒体平台,我市已与“网易新闻”(桂林)、“腾讯新闻”(桂林)、“桂林生活网”等网络新媒体开展合作,各科室报送法宣科的每篇稿件,法宣科都会同步推送以上新媒体平台。

请各科室及时查看、收集本科室稿件采用情况,自行留存已被市、区主流媒体采用的宣传视频、文档资料,并在每季度结束之前10天将当季度科室宣传稿件采用数据统计好报送法宣科邮箱,法宣科汇总以后报送市委政法委。另外,年终统计的采用数据也将以各科室自行统计的数据为准。

三、奖惩措施

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通报各科室宣传任务完成情况。未完成任务的科室,下一季度必须补充完成上一季度的任务,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年终,局党组将按照市委政法委对各单位上稿情况通报和考评结果实施奖惩,科室任务完成情况将与年终考评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此项工作已纳入市委政法委2018年对各县区、市综治各成员单位政法综治年度绩效考评,请各科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明确一个负责人专门与法宣科对接新闻宣传工作(名单于510日前报送法宣科邮箱),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照上稿任务设置安排表,各科室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提供素材,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主动与法宣科保持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媒体记者搞好宣传和拍摄录制工作,提供一切便利条件,落实相关保障工作。

(三)在实际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由法宣科与媒体协商沟通解决,各科室配合支持。

 附件:2018年各科室上稿任务数

联系人:徐丹,联系电话:0773-2830148,邮箱:pufaban.2830148@163.com

                         

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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