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三生)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于20177月申报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到。为确保《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时准确地颁发和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已取得资格证书的2016年大三考生凭身份证,本人领取;

二、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920日至930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桂林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桂林市凤北路7号)。

三、联系人:蒋新  联系电话:07732850793

桂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