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三生)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于今年7月申报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到。为确保《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时准确地颁发和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已取得资格证书的2014年大三考生凭身份证,本人领取;

二、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桂林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桂林市凤北路7号)。

三、联系人:蒋新  联系电话:0773—2850793

    

  

   桂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