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社区矫正质量年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区提出法治雁山年建设,根据年初计划我局4月30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按照自治区、桂林市《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检查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要求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能力。雁山区司法局于4月8日和11月23日分两次对全区4个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主要是通过查阅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工作汇报、集中教育、随机电话抽查、手机定位核实、限令社区矫正人员限时到司法所报到、社区矫正人员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了社区矫正人员在报告、学习劳动、思想汇报、请(销)假、变更居住地和奖惩等方面的情况。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集中教育学习力度不够、工作档案不规范、矫正人员手机关机及定位失败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意见,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8小时教育以及8小时劳动,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局长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肃刑罚执行,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的查漏补缺,限期整改,确保社区矫正制度落实到位,杜绝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雁山区司法局)